第(2/3)页 话未说完,她脚下一软,只觉眼前一片漆黑。 …… “念念不哭,有小叔叔在。” “念念,你喜欢小叔叔送你的新年礼物吗?” “小叔叔,你这次去多久?” “小叔叔,你不要年年了吗?别把我送走……” 又梦魇了! 程年猛然睁眼,发现自己坐在警车里,邱欢欢正对着她微笑。 四年了,她好像还是不能与原主性格完美贴合。 大部分时间,她看起来是软糯豆腐“小白花”,有点木讷有点糊涂。只有关键时刻,那果敢刚毅的本尊脾性才会迸发。 就比如现在。 当然,这种柔弱外表下的脆弱表现,才是女大学生初次见到腐尸的正常生理反应。 “你醒啦?快喝点水,冰镇的。”一瓶汽水塞入掌心。 “对不起,我……” “诶!说什么对不起。第一次见这种现场,大活人都得吐。他们几个,刚刚吐完这会才适应。”她笑起来眼睛弯成月牙,像是邻家姐姐,“要是你觉得身体可以了,我们做个笔录吧?” “这里这么荒凉,你为什么会来这里?” …… 半个小时后,贺擎洲拿过她的笔录扫了几眼,紧锁双眉问道:“所以,你的意思是,仅凭一个人请了几天假,就推断出她可能出事了。而发现她去向存疑后,靠着直觉就找到了这里?” 她重重点头。 本应很出色的五官,在各站各队的乱遭头发和胡茬加持下,显得黯然无光的贺队,此刻眼里却只有“我看起来是很像个大傻子特别好骗吗”的质疑。 啧!果然一日干刑警,终身没人型。 然而程年这辈子再也不想被别人当成“怪物”送去科研。 直觉,是她最好的保护伞。 “贺队,您别不信。有时候,女孩子的直觉很神奇。比如,那次,我……你,记不记,得……”邱欢欢在收到队长一记眼刀之后,声音变得越来越小。 “尸体都那样了,你怎么确定她就是你要找的人?”贺擎洲又问。 “那双脚!”怕他不信,程年赶紧掏出自己的速写本,“上学期,一半课都在画她这双脚。看,她拇指外翻严重,且右脚脚踝处有个半圆形伤疤,是上课时从讲台上掉下来刮伤的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