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“哗~” 一张空白的稿纸被铺在书桌上。 林染从笔架里取出那支蓝色钢笔,拧开笔帽,打开墨水瓶,吸满,提笔郑郑重重的写下五个大字。 《挪威的森林》。 村上春树的代表作,一部关于成长、爱情、孤独和救赎的小说。 它既有通俗小说的可读性——爱情故事、性描写、都市生活;又有纯文学的深度——对生命意义的探讨,对孤独本质的思考,对自我救赎的追寻。 更重要的是,这本书在前世影响了一代人,被誉为“青春圣经”。 它治愈了无数人,也启发了无数人。 林染选择它,也是有自己的考量。 “雪国”和“嫌疑人”虽然很火,尤其是“雪国”,那绝对是注定要拿诺奖级别的作品。 但这两本书,都存在一定的地域局限性,注定了它们主要在亚洲这片区域推广。 好的作品确实是不分国界,但难免是有受众群体的。 《嫌疑人X的献身》是典型的东方式推理,那种隐忍的爱、极致的献身,很符合亚洲人的审美;《雪国》则是典型的日式物哀美学,那种空灵、寂寥、徒劳的美感,对西方读者来说可能有点难以理解。 所以,林染新书的第一目的是准备突破自我,挑战全新的题材和风格;第二就是顺便提升一下自己“夏末”这个作家名在世界范围内的知名度。 他可是要成为一代文豪的男人! 圈地自萌?要不得! 文学是无国界的,文豪也应该走向世界! 而“挪威的森林”就完美符合了他所有的要求。 要通俗有通俗,要文学有文学,要奖项没奖项……咳咳,开个玩笑,不过在前世,“挪威的森林”在文学奖项上确实有所“缺席”,既未获得芥川奖,也未获得直木奖。 倒不是说书写的不好,主要是它的定位太模糊性和特殊性了。 既不完全符合纯文学圈的某些传统标准,又因其过于文学化而不同于典型的娱乐性大众小说,以至于评委会都不知道给它颁那个奖好。 芥川奖评委说:“这书太通俗了,不够纯。” 直木奖评委说:“这书太文学了,不够俗。” 于是,两边都不要。 但这并不影响它的伟大。 人家虽然没能拿到奖,却是整个霓虹文学史上销量最高的文学作品之一。 前世单霓虹本土的销量就超过了1500万册,相当于每6个人就有一本,而且在全球都非常有知名度,许多非霓虹读者接触霓虹文学的“第一本书”就是它。 青春、孤独、爱情与死亡…… 这种主题谁又不喜欢呢? 既然决定了要写“挪威的森林”,林染倒也没着急动笔。 写作这种事,急不得。 灵感就像爱情,你越着急,它越不来。 你得放松,得给它空间,得让它自己慢慢生长。 起身去给自己倒了杯茶,林染重新坐回书桌前,捧着热气腾腾的茶杯,放空了大脑。 前世有段时间他挺喜欢霓虹文学,尤其是村上春树的作品,像《挪威的森林》《海边的卡夫卡》《1Q84》这些,他都没少看。 不过那时他是以读者的身份去观看,享受故事,感受情绪,偶尔写点读后感。 而现在,他要以作家的身份去亲自动笔写,去构建人物,去编织情节,去控制节奏,去传达思想,两者之间的难度,不是一个层级的。 而且,他并不准备完全照抄。 上本“雪国”的成功,让他现在自信心满满。 要知道,“夏末”笔下的“雪国”,有不少内容是他自己的原创,虽然骨架还是川端康成的,但血肉是他填的。 而且,他删减了许多原本存在的瑕疵,川端康成虽然是大师,但大师也不是完美的,在原著的基础上,他又将这本书升华了一遍。 精益求精,推陈出新,才是他应该做的事。 把经典的壳子拿过来,填上自己的血肉,注入自己的灵魂,让它变成真正属于“夏末”的作品。 手中的茶逐渐凉掉,林染才从放空的状态回过神,一口干掉凉茶,把杯子放到一边,提笔先写大纲。 “挪威的森林”故事背景设定是在1960年代末至1970年代初,正是霓虹“全共斗”学生运动高潮后、理想幻灭的时期。 主线则是主角渡边彻在挚友自杀后,陷入与两位象征“死亡”与“新生”的女性之间的情感纠葛,在爱与失去的炼狱中,艰难学习如何面对生命与记忆的故事。 好写又不好写。 好写在于,这是一个关于青春校园的爱情故事,而林染现在正值青春,正当年少。 不好写则在于,他要写的是上一代人的青春校园。 1960年代末到1970年代初,距离现在已经有二十多年了,那个时代的社会氛围、生活方式、思想观念,和现在都有很大的不同。 他要去理解那个时代年轻人的所思所想,他们的快乐、痛苦、迷茫、追求。 嗯,对他的笔力非常有考验。 所以在正式动笔之前,他要先去查看一些相关的资料和文学作品,顺便再去像之前写“雪国”,遇到的那个差点下海的小少妇一样,了解相关的风土人情。 人选他都已经想好了。 他要写的是60到70年代的青春校园,刚好是有希子和妃英理她们那一代,找她们请教再合适不过了。 学姐重温校园,我把你的校园写出。 光是想想,他就觉得很有趣。 一整个上午,林染都缩在书房埋头写大纲,不是中午明美姐喊吃饭,加上肚子确实咕咕叫了,他都不想从椅子上起身。 意犹未尽的下楼,洗手进餐厅。 中午的主菜是血鸭,副菜是小炒肉,加上一道金钱蛋和清炒红薯叶。 对了对筷子,林染看着这一桌子红彤彤的菜,好奇道:“明美姐,你最近在学湘菜?” 这几道菜,全是地地道道的湘菜招牌菜。 端着最后一碗酸菜豆腐肉末汤从厨房出来的明美,闻言笑着点头,将汤碗搁在餐桌中央: “前几天去超市,看到货架上摆着湘式剁椒和豆豉,想着给少爷您换个口味试试,就照着食谱琢磨了两晚,也不知道做得正宗不正宗,少爷您尝尝看。” “不错!” 林染给她点了个赞,还是自家小女仆贴心,知道变着花样给他做好吃的。 一旁的小哀,则是盯着这一桌子红彤彤,看起来就特别辣的菜,不知道从哪里下嘴好。 林染帮她夹了块血鸭放碗里,念叨着:“别怕,不辣的,我们老家有句话叫“吃得苦,霸得蛮,耐得烦”。” 小哀:“……?” 吃得苦她懂,霸得蛮和耐得烦是什么鬼? 而且,这跟辣不辣有什么关系? 林染说着,自己也夹了块血鸭放嘴里。 明美替两人各盛了碗汤,眼底漾着温和的笑意,“辣不辣?要不我给你们冲杯蜂蜜水。” “唔……” 血鸭入口,辣味和香味瞬间在口腔里爆开,林染满足地眯起眼睛:“就是这个味!明美姐你手艺真是越来越好了。” 明美抿嘴笑了笑:“少爷喜欢就好,我也是瞎琢磨的。” 小哀看着碗里那块红彤彤的鸭肉,犹豫了一下,还是小心翼翼地夹起,放进嘴里,下一秒,她冰蓝色的大眼睛微微睁大,鼻尖渗出细小的汗珠,小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红。 “水……”她小声说,声音有点含糊。 明美赶紧去倒了杯蜂蜜水递过去:“慢点喝。” 小萝莉接过杯子,小口小口地喝着,好半天才缓过劲来,但眼睛里却闪着亮光,辣是挺辣,但味道确实不错,有点上瘾。 她又伸出筷子,夹了一小块血鸭,这次有了心理准备,吃得从容了许多。 林染看着小萝莉这副“又怕又爱”的样子,看得直乐,又给她夹了一块:“多吃点,辣开胃,还能促进新陈代谢,对身体好。” 白了他一眼,哀酱倒也没拒绝。 明美一边给两人夹菜,一边好奇地问:“少爷,您上午在书房写什么呢?我进去喊您的时候,看到书桌上摊了好多稿纸。”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