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罗杰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了胡安的棚子里。 此时,这位棕褐色皮肤的男人正沉默地蹲在地上,查看着何塞的食盆。 “发生了什么?” 罗杰皱眉观察四周,只见棚子内除了比前两天更乱了一些以外,没有任何区别。 “有人带走了何塞。” 胡安的声音虽然低沉,却透露出几分咬牙切齿的意味,眼神中的寒光更是抑制不住的流露出来。 “为什么这么说?” “因为何塞没有吃完我给它的食物。” 罗杰闻言看向那个不锈钢小盆,里面还剩下半根德式香肠。 他还记得何塞那个小家伙有多么喜欢吃香肠,一根德式香肠只需要两分钟的时间就能吞下肚子。 “它从来不会这样,只要是食物,它都会吃完再出门。”胡安站起身,拳头捏的发青。 罗杰问道:“你离开了多久?” “一个小时,我去排队领午餐了。” “谢特。”如果真的是流浪汉带走了何塞,一个小时的时间都够他们扒皮烧烤吃个干净了。 这种事情在流浪营地可没少发生,无论是猫还是狗,在这帮饿久了的家伙眼中都是美味,他们才不会管主人与狗的感情,吃干抹净后往往还要嘲讽几句。 有些扛不住的流浪汉直接就会精神崩溃,进而迷上叶子、强化剂。 就算扛住了,也会因为没有感情依靠而逐渐堕落。 看着胡安脸色铁青的模样,罗杰忽然灵机一动,扫了眼系统面板。 此刻,何塞的名字还在锚点中。 那说明它此时应该还活着。 毕竟死狗是无法提供锚点的。 想到这,罗杰精神一振,赶忙道:“胡安,说不定他们来的比较晚,还没来得及对何塞动手!” 胡安听到这话,眼神中的悲伤被狠辣的冷意所取代:“你说得对。” 接着,男人从破旧的地毯下方拔出匕首,塞进靴子里,然后走出棚子。 罗杰跟在他身后。 当二人站在街道上时,胡安趴在地上查看灰尘中的轮廓,仅仅片刻便得出了结论: “一共有三个人的脚印,他们的脚印尺码偏大,都是男性。且方向一致,应该是一伙的。” 胡安抬起身子,伸手指着正南方向,那是克莱街的入口,通往好几条街道。 罗杰扬了扬眉毛,有些惊讶,没想到对方还有这种技能。 不过现在不是吃惊的时候,他看了看周围,然后找了个正在街边坐着的流浪汉,从怀里拿出两张一美元的钞票放在他面前。 “听着,刚才有三个人从旁边的棚子里离开,他们手里提着一只狗,你看到了吗?” 第(1/3)页